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,确保学生乘车安全,近日,南县交警积极开展校车护航行动,严查校车交通违法,排查校车安全隐患,确保校车安全运营。
3月29日6时20分许,南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县校车办开展校车交通安全突检时,发现一辆牌照为陕A3***H的小型汽车在前面校车停靠并打开停车指示牌时,从校车旁超车前行,未按规定进行避让等待。
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,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,提醒驾驶员未避让校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。根据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二条,将该车驾驶员李某处记3分、罚款200元的处罚。据悉,这是南县开出的首张“未按规定避让校车”罚单。
“如遇前方校车停靠,驾驶员一定要主动停车避让,共同守护学生交通安全。”民警孟朝辉说。下一步,南县交警将不定期开展整治行动,严查社会车辆不避让校车的违法行为,全力做好学生上下学校车安全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