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量饮酒,容易让人失去理智,甚至借酒闹事、酗酒滋事,最后不仅给自己找了麻烦,也给大家添了堵。1月以来,南县公安局九都山派出所连续侦办了两起酒后寻衅滋事案件,违法嫌疑人均被行政拘留。
1月3日晚上9时许,九都山派出所接到某酒吧工作人员报警称:有工作人员被人打伤。接警后,九都山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,将双方带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。经查明,违法嫌疑人罗某(男,40岁,南洲镇人)在该酒吧消费时,无故拉扯工作人员王某身上的配饰,遭到王某的拒绝后,恼羞成怒,借着酒劲对王某进行殴打。1月16日,经鉴定,王某构成轻微伤。目前,违法嫌疑人罗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2日,并处罚款1000元。
无独有偶,同样在酒吧,1月17日零时许,九都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:有人在酒吧闹事。九都山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,将双方带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。经查明,违法嫌疑人王某(男,41岁,厂窖镇人)在该酒吧与朋友喝了不少白酒和洋酒直到凌晨,王某借着酒劲,随意搂抱两名女性,遭到对方反抗,并与对方发生冲突,并对前来劝阻的酒吧工作人员进行殴打。目前,违法嫌疑人王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2日。
公安机关提醒:酒是“粮食精”,但酒也是“害人精”。酒后闹事不是免受处罚的理由,广大群众在饮酒过程中,不但要控制好自己喝酒的量,更要控制好自己酒后的言行,以免因一时冲动而锒铛入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