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1日,媒体报道了湖南益阳一女子被两名男子性侵后,女子向他们索要10万元,两男被法院重判。网友对女子的行为展开了讨论:她是否构成敲诈?
起诉书显示,去年9月2日晚,男子顾某与朋友在酒吧喝酒时,搭讪同在酒吧喝酒玩耍的女子吴某。
生性开朗的吴某过来跟他们并成一桌,一起玩游戏喝酒。玩得开心时,吴某的男友来找她回家。
吴某有了点酒劲,突然想刺激一下男友,便声称今天不跟他回去,要跟眼前的顾某一起回他家。说完还凑上前去亲了顾某一口,顾某及其朋友大声起哄。吴某的男友勃然大怒,径自离开酒吧。
大家饮酒结束后,仍意犹未尽,又一起来到一家烧烤店继续饮酒玩游戏。这时,吴某过量饮酒后,意识越来越不清醒,最后趴在桌子上昏睡不醒。
顾某上前又拉又扯,都弄不醒吴某,色心顿起,将吴某带到附近酒店开房,与处在醉酒昏睡的她发生了关系。
事后,顾某见吴某仍然处在沉睡状态,又打电话叫还在烧烤店喝酒的同事李某速来酒店,让他也与吴某发生关系。李某与吴某发生关系的过程中,顾某则在一旁拍视频。
吴某酒醒过来后,发现自己身在酒店床上,衣不遮体,便质问当时在房中的顾某、李某,有没有与自己发生过关系。顾某承认了,但李某否认。
吴某当场翻脸,大哭大嚷着要报警,顾某赶紧阻止,表示愿意支付5000元给吴某补偿,吴某说至少要10万元才同意和解。顾某办好放下5000元钱,与李某一同离开了。
两人离开后,吴某报警。警方到现场提取证据后,将顾某、李某抓获归案。
法院认定二人构成强奸罪,且二人轮流与女方发生关系的行为,属法定从重情节。判处顾某有期徒刑十三年,李某十一年。
来源:中国检察网、网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