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: 235.36mg/100ml!益阳大通湖一男子醉酒驾车肇事逃逸被追刑责

  • hebo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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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19/7/2 18:27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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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8日晚,益阳大通湖一男子酒后驾车上路,连撞四车后逃逸。事故发生约20分钟后,大通湖警方锁定逃逸驾驶人石某。




经查,当日傍晚,石某应邀到朋友家赴宴,一时兴起喝了不少酒。饭后,他不听朋友劝阻,执意驾车回家。在途经河坝镇友谊南路时,车辆直接撞向了路边停靠的2台四轮电动车,被撞的车辆在惯性作用下,又撞向前方2台小汽车。这起连环交通事故造成5台机动车严重受损,所幸被撞车内均无人,没有造成人员伤亡。
事故发生后,石某在众目睽睽下逃逸,群众气愤不已,当即报警。现场目击者描述,肇事车辆是一台车牌为湘H3HXXX的白色小轿车,车身两侧喷了辖区内某公司的标志。循着这条线索,民警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石某,并督促石某所属单位的领导将其带至大队投案自首。在醒酒期间,石某一直吵闹不休,直到次日凌晨6时才消停。经对其血液抽检,其体内酒精含量达235.36mg/100ml,超过醉驾标准2倍以上,涉嫌危险驾驶。大通湖交警大队将对石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,同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湖南交警提醒
喝酒了以后人的精神状态很差,意识不清晰,若发生事故,后果非常严重。请各位驾驶员切记不要疲劳驾驶,不要饮酒驾驶!

来源:南县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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